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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寄朱广微 其二 北宋 · 徐积
七言绝句 押支韵
寄声切问朱监利,对面勤询刘贵池。
或见广东程使者,为言收得寄来诗。
祭慰故太傅孙腾等诏 北齐 · 高洋
 出处:全北齐文卷一
太傅孙腾、故太保尉景、故大司马娄昭、故司徒高敖曹、故尚书左仆射慕容绍宗,故领军万俟于、故定州刺史段荣、故御史中尉刘贵、故御史中尉窦泰、故殷州刺史刘丰、故济州刺史蔡俊等,并左右先帝,经赞皇基,或不幸早徂,或殒身王事,可遣使者就墓致祭,并抚问妻子,慰逮存亡(《北史》七。)
吴元济 中唐 · 宪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五十七
天地之化。由肃杀而成岁功。
帝王之道。以威武而辅文德。
朕祗鸿业。抚临庶邦。
务先含宏。每慎征战。
怀仁者有耻且格。畏罪者见善即迁。
而或昏迷不恭。告命不及。
固兴勃乱之孽。自速原野之诛。
除害正刑。国有彝典。
吴元济逆绝人理。反易天常。
不居父丧。擅领军事。
谕以诏旨。曾无敬恭。
荧惑一方之人。迫胁三军之众。
以其父少阳常经任使。为之轸悼。
命申奠祭。临遣使臣
凌虐封疆。遂致稽阻。
绝朝廷之礼意。忘父子之恩情。
旋又掩袭舞阳。伤残吏卒。
焚烧叶县。骚扰闾阎。
恣行寇攘。无所畏忌。
朕尝念赏延之义。又重伤藩帅之门。
尚欲纳于忠顺之途。处以显荣之列。
未能饬法。犹为包荒。
再以诏书。俾申招抚
而虿毒滋长。奸心靡悛。
寿春西南。又陷镇栅。
穷凶稔恶。纵暴挻灾。
载之所不容。人神之所共弃。
良非获巳。致此兴戎。
盖以方伯连帅。同请讨除。
伐罪吊人。故兹申命。
宜令宣武忠武太原武宁淮南宣歙等兵马合势。山南东道及魏博荆南江西剑南东川等道兵马与鄂南计会。
都防禦使与怀汝郑节度剑南义成军兵马犄角相应。同为进讨。
吴元济旧有官秩。宜并削除。
大军既临。计即戡殄。
嗟我淮右之众。本为勤王之师。
虽是胁从。频巳昭洗。
念此勋力。未尝弭忘。
适罹狡童。又此诖误。
心怀忠顺。迫在凶威。
苟能率诚。即可收效。
淮西将士。有能枭斩凶渠者。
先是六品巳下官。授三品正员官。
其先授五品巳上官者。节级升进。
仍与实封五百户。庄宅各一区。
钱二万贯。如能率所管兵马。
以城镇来降者。并超三资与改官。
仍学实封二百户。钱一万贯。
以一身降者。亦与改转。
仍赐钱帛。诸道应赴行营将士。
如有斩元恶者。亦准此处分。
吴元济如能束身归朝。并与洗雪。
若不能改过。罪止其身。
其馀污胁。一切不问。
接贼界州县百姓。军兴巳来。
供馈繁并。言念疲瘵。
良增悯然。元和九年两税斛㪷钱物等。
在百姓腹内者。并十年夏税。
并宜放免。其有城镇将士百姓。
守节拒贼。身死王事者。
各委长吏。优给其家。
仍具事迹申奏。当加褒赠。
并赐钱帛。仍与一子官。
三州百姓。莫匪吾人。
诸军所至。不得妄加杀戮。
焚烧庐舍。据夺财产。
并有拘执。以为俘馘。
事平之后。给复二年。
三州内有自置义营堡栅。王师所至。
能相率来降。各加酬奖。
时当春候。务切农桑。
应缘军务所须。并不得干扰百姓。
如要车牛夫役及工匠之类。并宜和雇情愿。
仍给优价。贼平之后。
应立功将士。并与超资改官。
节级赐物。于戏。
朕率理道。靡敢荒宁。
思致中和。以康亿兆。
而德之寡薄。化未昭宣
爰用甲兵。良深愧叹。
顾非重武。其在止戈。
宣示中外。知悉。
余正甫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一二
喻编礼并示其目,三复叹仰不能已。
前此思虑安排百端,终觉未稳。
今如所定,更无可疑。
虽有少倒置处(如《弟子职》、《曲礼》、《少仪》不居书首之类。),然亦其势如此,无可奈何也。
丧祭二礼,别作两门,居《邦国》、《王朝》之后,亦甚稳当。
前此疑于家邦更无安顿处也。
其间只有一二小小疑处(恐所取太杂,其间杂有伪书,如《孔丛子》之类。又如《国语》、《家语》,虽非伪书,然其词繁冗,恐反为正书之累。又如不附《周礼》,如授田地政等目,若不取《周礼》而杂取何休等说,恐无纲领,是乃名尊《周礼》而实贬之。设使便仿《朝事》篇,亦恐在后而非其序。此为大矛盾处,更告详之。又如不附注疏异义,如嫡孙为祖之类,云欲以俟学者以三隅反,如此则何用更编此书?任其纵观而自得可也。此亦一大节目,当试思之。其他些小,俟草沓成,徐议未晚。此二大节,却须先定,将来剪贴费力,又是一番功夫也。)
所喻买书以备剪贴,恐亦不济事。
盖尝试为之,大小高下既不齐等,不免又写一番。
不如只就正本签记起止,直授笔吏写成之为快也。
又脩书之式,只可作草卷,疏行大字(欲可添注。),每段空纸一行(以备剪贴。),只似公案摺叠成沓,逐卷各以纸索穿其腰背史院修书例如此,取其便于改易也。),此其大略也。
始者唯患未有人可分付,如来书所喻二人者,其一初不相熟,其一恐亦未免顾虑道学之累。
近忽得刘贵溪书,欣然肯为承当,此是大奇特事。
岂非天相此书之穷而欲大振发之乎!
今以此书托渠奉寄,然渠亦只岁杪当代,从人不可不早过彼也。
此间有詹元善大卿,旧为《周礼》学,今亦甚留意。
见礼目之书,甚叹伏,极欲一见。
而私居无力,不能致,甚以为恨也。
但渠亦好《国语》等书,熹窃以为唯《周礼》为周道盛时圣贤制作之书,若此类者,皆衰周末流文字,正子贡所谓不贤者识其小者。
其间又自杂有一时僭窃之礼,益以秉笔者脂粉涂泽之谬词,是所以使周道日以下衰,不能振起之所由也。
至如小戴《祭法》首尾皆出《鲁语》,以为禘郊祖宗皆以其有功于民而祀之,展转支蔓,殊无义理。
凡此之类,弃之若可惜,而存之又不足为训,故小戴殊别其文,不使相近。
读者犹不甚觉,岂亦有所病于其言欤?
又如《祭法》所记庙制,与《王制》亦小不同,不知以何为正。
此类非一,更望精择而审处之。
盖此虽止是纂述,未敢决然去取,然其间轻重予夺之微意,亦不可全卤莽也。
窃意一种繁冗破碎(如《国语》等及《贾子》篇之类。),假托不真(如《孔丛》之类。),今都且写入类,将来却别作一外书以收之,庶几稍有甄别,不至混乱。
或今写净本时,此等可疑者便与别编,却依正篇次序排次,使足相照,亦自省力,更在雅意裁决也。
大学》《中庸》等篇不必写注疏,其他有度数者不可无也。
此间今夏整顿得数篇,今虽多不入类,然《曲礼》、《玉藻》、《保傅》等学礼一条最有功,所釐析亦颇详细。
又《小正》、《月令》校得颇详(《小正》恐须如此写,方见经传分明,不可以其非古而合之也。),教法及他篇,恐亦或有可取者,今并附往(凡未粘背者皆是。此法最不善,故前有摺叠作沓之说。)
吕芸阁书及潘恭叔、赵致道所编,今亦并往,恐亦可备采择(吕书甚精,潘赵互有得失。)
又《仪礼》之记零卷恐可暂时粘缀,今亦附去(别各有目。)
零卷已无用,馀者用毕可附来也。
其他所须文字,建翁必能为转借。
如有阙者,却告示喻,当悉力为办去。
若前书所要剪贴诸书,必欲得之,亦可致也。
荥阳桂州防禦等官牒 其八 前摄临桂县李文俨 唐 · 李商隐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七十八
右件官我李本枝。
刘贵族。
能彰美锦。
令肃阳鱎。
临桂既有正言
丰水方思健令。
无辞久假。
勉慰一同。
巳闻言偃之弦歌。
更伫潘仁之桃李。
事须差摄丰水县
洺州盗贼事劄子1044年9月11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
今月十日,准枢密院劄子:「邢州驻泊都监胡承泽奏:『近准枢密院劄子,监逐大名府、磁、相、邢、洺巡检等捉杀贼盗者。
今有贼人徒伴杀并到军贼头刘贵首级,并前后捉杀获共七人外,只有三两人见已杀并散。
相度更不消臣监逐收捉,欲乞却归邢州管勾本职公事。
候旨』。
奉圣旨,令河北都转运司相度指挥讫奏」。
右,臣昨自到任,累据北京邢、洺、磁等州节次申报:「军贼或十人、十五人至二十人,在西路数州之内惊劫人户,掠夺递马并乡村生马骑乘,倏忽往来,不辨头首姓名及每火人数」。
寻根问得元有杀巡检县尉军贼刘贵一火,及近日大名府走却壮城兵士九人,共两火,略知姓名。
虽曾捉杀得数人,然其馀党昌炽愈甚,或旋合火伴,或胁逐村人,到处一二十人,动成群队。
今月九日,巡历到洺州南,准本州巡检走报称:「有军贼十四人,打夺临洺马递铺」。
同时又据磁州申:「武安县军贼二十人,入县衙斗敌,伤著兵士及烧却草市」。
当日又据权巡检殿直高惟正申:「邢州沙河县九月一日,有贼一火打劫村民史秀」。
至十一日,臣离洺州,至故城马铺,又闻前面马铺有贼四人,白日骑马带甲群行过往,向东鸡泽县
贼势如此交横,其巡检县尉各未见向前捉捕。
臣虽已一面催促巡检县尉等,及牒逐处并力掩捕,及体量巡检县尉内有畏懦不能捉贼者,续乞替换行遣次。
不委胡承泽妄有申奏只有三两人未获,意欲速罢捉贼差使
兼臣曾召承泽问,当口称奉宣监捉,本不令躬亲捉杀。
宣抚使富弼已权差供奉官武永孚、内殿承制辛等,充邢、洺五州军捉贼。
方今盗贼势虽未衰,其胡承泽,臣已牒令却归本任去讫。
牧斋 南宋 · 白玉蟾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五一、《修真十书·玉隆集》卷三一、《琼琯白先生集》卷九
閤皂黄冠师刘贵伯以牧名斋,属予为记。
予闻知黄帝呼牧马童子为天师释迦指牧牛小儿为菩萨。
乾马坤牛,何以牧之
圣人故曰「谦以自牧」。
牧之为义,牧羊则先去败群,故无触藩之虞。
塞翁之于也,初何容心于得失哉?
天子置群牧以牧民,均义也。
伯诗甚骚而以懒辞,酒甚宽而以醉辞,棋甚敏而辞以不智,琴甚清而辞以不古;
能鍊内丹,能役五雷,皆以不知为辞。
其谦谦如此,是自牧也,不劳鞭绳,盖以驯熟矣。
僧家所谓人牛俱失,道家所谓马两忘,孰为牧之
盖自牧也。
伯得之矣。